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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对象
1.“旗帜型”学科带头人(含中国科学院院士、工程院院士、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特聘岗位教授、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、校内特聘教授、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);
2.博士研究生导师,主持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教授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授;
3.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;
4.科研成果突出、科研能力较强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和获得博士学位人员;
5.优秀的硕士研究生。
(前4项招聘对象的年龄在45岁左右,特别优秀者不超过55岁,两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;硕士研究生30岁左右)
二、招聘专业
1.化学(无机化学、有机化学、分析化学、物理化学、高分子化学)招聘2名博士;
2.化学工程(化学工艺、化学工程)招聘2名博士或硕士;
3.材料学(材料物理与化学、材料加工)招聘2名博士。
三、相关优惠政策
陕西师范大学引进“旗帜型”学科带头人暂行规定
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
四、联系地址
西安市师大路 1 号 陕西师范大学94号信箱
邮编 710062 电话 029-85308442
联系人 王老师 E-maiI:chem@snnu.edu.cn
[2004.2.19] |